文:凭栏欲言
“央行司长发布会明确表示人民币数字货币不能兑换黄金和外汇”!这则消息似乎一石激起千层浪。
从众多读者留言中,我发现对这个问题有疑问的人还真不少,这里就这个问题简单说一下。
二战之后,布雷顿森林体系规定美元与黄金挂钩,其他国家货币和美元挂钩,实行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度。交易的本质实际上是以劳动交换劳动,黄金生产过程蕴含了大量劳动,黄金背书的货币体系实际上是对劳动互换关系的确认。
1971年美元宣布与黄金脱钩之后,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宣告自己会按照固定比例将本国发行的纸币无条件兑换为其他物资(包括黄金),从此之后法币(法定货币)就只是单纯的信用,不再以劳动背书。
从此之后,法货的另一个名字就叫不可兑换货币(没有物资背书)。
中国的法币是人民币,中国从未承诺人民币具有对任何物资(包括黄金)的可兑换性,数字货币虽然是一种新鲜事物但仍然是法定货币,当然也不会具有可兑换性。
但是不影响你以数字货币买黄金,只要卖黄金的那家店相信数字货币具有信用,他仍会乐意将黄金按照市价卖给你。
法币是否具有黄金的可兑换性,和是否可以用法币买黄金,是两回事。一个具有法定义务,一个不具有法定义务。
至于兑换外汇,人民币资本项尚未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所以人民币本身就是一种不可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数字货币当然也具有法币特性,也是不可自由兑换货币,当然不能自由兑换外汇。
央行司长只是将这种以前少人注意的事实,直白的表达了出来而已。
人民币从来都不可以自由兑换黄金和外汇,数字货币想自由兑换黄金和外汇?
想太多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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