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靠实体清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9年5月31日宣布即将实施的制度,具体规定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发布。
中国商务部指,对不遵守市场规则,背离契约精神,出于非商业对中国企业实施封锁或断供,严重损害中国企业正当权益的外国企业组织或个人,将列入该清单。
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决定是否将某个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时,会综合考虑四方面因素:
- 一是该实体是否存在针对中国实体实施封锁、断供或其他歧视性措施的行为;
- 二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基于非商业目的,违背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
- 三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对中国企业或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
- 四是该实体行为是否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潜在威胁。
不可靠实体清单出台背景
2019年5月6日凌晨,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在其推特上宣布将2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关税从10%上调到25%,并于5月11日生效。特朗普并指“与中国的贸易协议(谈判)在继续,但他们试图重新谈判,这太慢了”。
5月1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行政命令宣布进入国家紧急状态,允许美国禁止“外国对手”拥有或掌控的公司提供电信设备和服务。美国商务部宣布将华为及其70家子公司列入出口管制实体名单之列,命令未经批准的美国公司不得销售产品和技术给华为公司。
5月16日,英国芯片设计公司ARM在内部邮件中称,将暂停与华为及其子公司的所有在履行合同、授权许可以及任何待定合约,以遵守美国最近的贸易禁令。
5月17日,华为海思半导体总裁何庭波发出内部邮件称,该司多年前已经对芯片做出极限生存假设,并为公司生存研制了国产化备用芯片。何庭波表示,华为方面今后将实施“科技自立”方案,将国产化备用芯片“全部转正”,以确保公司大部分产品的战略安全与连续供应。
5月19日,谷歌公司宣布已经停止与华为公司的商业往来。路透社表示,这会对华为在海外的智能手机业务产生影响,因为其无法获得谷歌安卓操作系统的更新;华为手机也将无法使用Google Play、Gmail、YouTube以及Chrome等软件服务,非开源版本的安全更新也受到影响。消息人士透露,谷歌还在讨论可能受到美国政府禁令影响的具体服务内容。华为公司也表示,正在研究这份“实体名单”,特别是对于其海外市场可能造成的影响。华为消费者业务总裁余承东表示:“我们准备好了自己的操作系统。如果无法继续使用这些系统(Android),我们就准备开始B计划”,“华为的确拥有备用系统,但仅在必要情况下使用。说实话,我们并不想使用。”
5月20日,英特尔、高通、赛灵思、博通等美国芯片厂商表示,在接到进一步通知前不会向华为供货。
5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向华为颁发了一张为期90天的临时通用许可证,对中国华为公司的禁令做出“有限豁免”,旨在减轻对现有客户的影响。但华为仍被禁止购买美国零部件用以生产新产品。
5月21日,华为光学元件供应商Lumentum发布公告,称也已停止向华为所有的交货。
5月22日,日本通信运营商KDDI和软银先后表示将延期发售新款华为P30系列合约机。NTT docomo表示正讨论是否要暂停华为新机的预约。同日,中华电信宣布,未来不再贩卖华为新型号手机。
5月24日,中国通讯科技企业华为对路透社称,美国联邦快递将其从日本寄往华为中国地址的两个包裹转运至美国,并试图转运另外两个由越南寄往华为其他亚洲办公室的包裹,均未经授权。华为公司就此问题正式向中国邮政监管部门投诉,并称将重新审视与联邦快递的关系。华为方面提供电子邮件给记者查看,表示他们在发现到邮件没有如期抵达目的地时,曾向联邦快递的客服反映,对方的回复是: “请您了解,联邦快递香港办公室收到来自联邦快递美国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留置此包裹,并把它送回美国。因此这件包裹并未送往收件人,而是留置在联邦快递的办公室,正在进行退回给寄件人的作业。”
5月31日,中国商务部发言人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将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对不遵守市场规则、背离契约精神、出于非商业目的对中国企业实施封锁或断供、严重损害中国企业正当权益的外国企业、组织或个人,将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6月1日,中国政府宣布,由于美国联邦快递未经许可将华为公司由日本寄往中国的邮件转寄美国检查,违反中国快递业有关法规,中国国家有关部门决定对联邦快递立案调查。
6月8日,据美国《纽约时报》报道,中国国家发改委与微软、戴尔、三星、SK海力士等美英韩科技公司召开会议,中国商务部和工信部的代表同时出席。《纽约时报》引述消息人士话说,中国政府代表在会上明确警告说,如果有公司想把生产线从中国撤走、超越了标准的安全分散的目的,或者参与执行美国政府对华禁令,就可能被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并遭到处罚。
2020年9月19日,中国发布《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路透报道),对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外国实体,可视情况限制或禁止其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限制或者禁止其在中国境内投资等。
来源: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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